交通事故自行协商时需要签订什么文件?


在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后,通常需要签订《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 签订流程 1. **查看财产损失情况**: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应立即停车、拉紧手制动、关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廊灯和后位灯)、设置警告标志牌,然后简单查看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情况。 2. **协商事故事实及成因并签订“事故事实”协议**:查看财产损失后,人员转移到路肩或者路面安全地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进行协商。若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基本资料”“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若当事人不愿“私了”或者虽愿意“私了”但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3. **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做好相关记录后撤离现场,避免影响交通秩序。 4. **保险报案/协商赔偿事宜并签订书面赔偿协议**: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签订书面赔偿协议。 ### 填写规范 1. 填写时要字迹工整、项目齐全,填写后交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2. 时间一栏,使用阿拉伯数字,要精确到分。 3. 地点一栏,填写至某区(县)、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 4. 代码A、B是指事故当事人,姓名一栏填写前须核对证件,驾驶证档案编号或住址一栏填写驾驶员档案编号或现住址,电话一栏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交通方式一栏填写车种(如大客、小货、小客等),车号一栏填写前须核对车辆牌照和行驶证等证件并如实填写(对于黑色牌照的号码,应在号码后注明“黑牌”),名称或保险凭证号一栏填写保险公司名称或保险凭证号码,事故事实一栏按照当事各方的过错行为,参照相关规定分别填写当事人的过错序列号。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共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报警的,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场处理的,应当指派交通警察到现场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