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机构应当提供什么资料?

我去一家医疗机构看病,之后和他们产生了一些纠纷,现在需要他们提供相关资料来处理事情,但我不知道他们按法律规定应该提供哪些资料,所以想问问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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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资料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特定的资料,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病历资料。病历是对患者疾病发生、发展、诊断、治疗情况的客观记录。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紧急抢救未能及时填写病历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这意味着,当患者提出要求时,医疗机构有义务提供这些病历资料。 其次是检验检查报告。检验检查报告是对患者身体各项指标进行检测后得出的结果,对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具有重要意义。这些报告通常包括血液检验、影像检查(如X光、CT、MRI等)、病理检查等结果。医疗机构有责任妥善保存这些报告,并在需要时提供给患者或相关部门。 再者是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相关资料。如果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使用了药品或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应当提供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批准文号等信息,以及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注册证号等资料。这是为了确保患者能够了解所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同时也便于在出现问题时进行追溯和处理。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医疗机构有义务提供这些资料。 另外,手术和特殊检查的知情同意书。在进行手术、特殊检查等具有一定风险的医疗行为前,医疗机构必须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这些知情同意书是医疗机构履行告知义务的重要凭证,也是患者了解自身医疗情况和风险的重要依据。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存这些知情同意书,并在需要时提供。 最后,医疗费用清单。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提供详细的医疗费用清单,包括各项检查、治疗、药品等的费用明细。这有助于患者了解自己的医疗费用支出情况,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医疗费用清单。 总之,医疗机构需要提供的资料涵盖了病历、检验检查报告、药品和医疗器械资料、知情同意书以及医疗费用清单等多个方面。这些资料不仅是医疗过程的重要记录,也是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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