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什么意思?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存在特定异常情况的企业所采取的一种监管措施。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被工商部门标记出来,以提醒社会公众和交易相对方注意。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是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通俗来讲,企业每年都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个动作,就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比如,按照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企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时间,若企业超过这个时间仍未报送,就会面临被列入异常名录的风险。 二是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企业除了要报送年度报告外,当发生一些即时信息变化时,如公司的股东出资情况、股权变更等,需要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如果工商部门发现企业未公示这些信息并责令其限期公示,而企业没有按时完成,就会被列入异常名录。 三是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在公示信息时必须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企业故意隐瞒某些重要信息,或者提供虚假的信息,比如虚报公司的资产状况、夸大经营业绩等,一旦被工商部门查实,就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四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的。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是其重要的联系信息,如果工商部门在进行检查或者其他工作时,发现按照登记的地址无法找到该企业,也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这可能是因为企业搬迁后没有及时办理地址变更登记等原因导致的。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会带来一系列不良影响。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会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而且,企业的信誉和形象也会受到损害,交易相对方在与企业进行合作之前,通常会查询企业的信用信息,如果发现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能会对合作产生顾虑,从而影响企业的业务拓展和发展。所以,企业一旦发现自己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应及时了解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