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刑两年是什么意思?
我在新闻里看到有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我不太明白这到底是啥意思,是两年后才执行死刑吗?还是有其他的含义?想搞清楚这种判决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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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俗来讲,就是法院虽然判处罪犯死刑,但并不会马上执行,而是给予两年的缓期执行期。在这两年期间,罪犯需要在监狱里服刑并接受改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节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也就是说,在这两年缓期执行期内,罪犯要是老老实实,没有再故意犯罪,那么两年过后,就不用执行死刑了,而是会被减为无期徒刑。要是在这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比如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等,就会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不过,如果罪犯在这两年内又故意犯罪,而且情节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还是会执行死刑。要是故意犯罪但没到执行死刑的程度,那么死缓的期限就会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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