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政局显示假离婚是什么意思?

我和配偶去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之后发现民政局那边显示假离婚,我不太明白这是啥情况。是手续没办好,还是有其他原因?我想知道这种显示意味着什么,对我和配偶会有啥影响,是不是我们的离婚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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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其实并不存在“假离婚”这一正式的法律概念。所谓的“假离婚”,通常是指夫妻双方为了达成某种目的,比如获取购房资格、规避债务、享受某种政策优惠等,而协商一致办理离婚登记,但内心并不想真正解除婚姻关系。 从民政局的角度来看,只要夫妻双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了相关材料,并且在自愿的基础上签署了离婚协议书,经过民政局审查符合条件后,予以登记并颁发离婚证,那么在法律上,这段婚姻关系就已经合法解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也就是说,一旦拿到离婚证,夫妻关系就正式结束,双方在法律上不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民政局显示“假离婚”这种表述可能并不是官方规范的用语。有可能是工作人员在与当事人沟通时,因为了解到双方办理离婚是出于一些非真实意愿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所以用了“假离婚”这个比较通俗的说法。但这并不影响离婚登记的法律效力。如果之后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产生纠纷,依然要依据离婚协议书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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