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取保候审没有收保证金意味着什么?

我申请了取保候审,结果相关部门没有收我的保证金。我不太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是代表我这情况特殊,还是有其他的法律规定呢?很担心会不会后面又突然让交保证金,想了解下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到底意味着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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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保候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没有收保证金,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其一,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了保证人保证的方式,而不是保证金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也就是说,在取保候审时,既可以选择提供保证人,也可以选择交纳保证金,这两种方式选择其一即可。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了符合条件的保证人,就不需要再交纳保证金了。 其二,可能是司法机关综合考虑了案件的具体情况、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认为不需要交纳保证金。例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或者经济困难等情况,司法机关可能会基于人道主义等原则,不要求其交纳保证金。 其三,可能是司法机关在工作流程上出现了暂时的延迟或遗漏。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司法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通常有严格的程序和审核机制。但如果确实存在工作失误,后续可能会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补交保证金或者采取其他措施。 如果被取保候审人没有交纳保证金,也应当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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