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主动办取保候审但没交保证金是怎么回事?
我被公安主动办理了取保候审,但是一直没让我交保证金。我有点疑惑,不知道这种情况正不正常,也不清楚之后会不会让我交,还是有其他的替代方式。我想了解一下这背后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在取保候审中,保证金和保证人是两种可选的保证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这意味着,这两种保证方式是“二选一”的关系,并不是必须交纳保证金。 如果公安主动办理了取保候审但没要求交保证金,很有可能是选择了保证人的保证方式。《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了保证人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了符合条件的保证人后,就不需要再交纳保证金了。 当然,也有可能存在其他情况,比如公安机关还在审核保证金的具体金额,或者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暂时未确定保证方式。在这种情况下,你应该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了解具体的进展和要求,避免因为信息不及时而影响取保候审的执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