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检察院未成年检察科到公安机关是做什么的?

我不太明白检察院未成年检察科到公安机关具体要开展哪些工作。是去调查案子,还是进行监督,又或者有其他的事?我想了解一下他们去公安机关一般是基于什么样的法律程序和目的,能不能给我详细说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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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检公安协作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检察院未成年检察科到公安机关主要涉及多方面的工作,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监督侦查活动是重要职责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在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或者未成年人是被害人的案件中,未成年检察科到公安机关,就是要监督其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比如,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是否按照法律规定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到场;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如果发现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检察科会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确保侦查活动依法进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也是常见工作。对于一些重大、疑难、复杂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检察科会根据工作需要提前介入。这是为了更及时、准确地收集和固定证据,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进入后续的诉讼程序。根据相关司法实践和规定,提前介入能使检察科从起诉的标准和证据要求出发,引导公安机关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保证案件质量。例如,在一些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中,检察科提前介入可以指导公安机关如何收集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案件处理出现问题。 再者,参与社会治理也是重要任务。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规定,检察机关负有参与社会治理的职责。未成年检察科到公安机关,会与公安部门共同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趋势,研究制定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比如,通过对一定时期内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统计分析,发现某些地区、某些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犯罪较为突出的原因,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帮扶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此外,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也是工作内容之一。未成年检察科与公安机关保持密切的信息交流,及时了解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情况。双方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工作衔接,提高工作效率。例如,公安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线索,会及时通报给检察科;检察科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需要公安机关协助的,也能得到及时支持。这种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有助于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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