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付关税可被追回意味着什么?
我之前进口了一批货物,缴纳了关税。最近听说所付关税有可能被追回,我不太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是我之前交税交多了会退给我,还是我交少了要被补收啊?我很担心自己的情况会不会涉及到被追回关税,想了解一下具体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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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付关税可被追回”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已经缴纳的关税款项可以被重新收回。这里的收回可能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下面分别来详细解释。 一种情况是多缴纳了关税而需要被退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海关多征的税款,海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要求海关退还。例如企业在申报关税时,由于计算错误或者海关归类错误等原因,导致实际缴纳的关税金额超过了应缴纳的数额,在这种情况下,多缴纳的部分关税就会被“追回”,也就是退还给纳税义务人。 另一种情况是少缴纳了关税,海关要追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比如企业故意低报货物价格来少缴纳关税,海关后续核查发现后,就会要求企业补缴少缴的关税,这也属于所付关税被“追回”,不过这里是追征。 所以,“所付关税可被追回”涵盖了多缴退还和少缴追征这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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