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具体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呢?
我和公司在劳动方面产生了一些纠纷,打算申请劳动仲裁,但是不太清楚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比如关于工资发放、工作时间这些方面是不是都需要证据?还有哪些关键的证据是必须要有的?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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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仲裁中,通常需要提供以下几类证据: 首先是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这是确定你与用人单位存在雇佣关系的关键证据。常见的包括劳动合同,这是最直接的证明;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证、工作牌、考勤记录等也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例如,工作证上有公司名称、你的姓名和照片等信息,考勤记录能显示你在公司的出勤情况。 其次是工资支付情况的证据。工资条、银行流水、工资领取表等都可以证明你的工资收入情况。工资条上一般会有工资构成明细,银行流水能清晰显示工资的发放时间和金额,工资领取表则有你的签字确认。 再者是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记录可以证明用人单位是否按照规定为你缴纳了社会保险,这关系到你的社会保障权益。 另外,关于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也很重要。比如工作任务安排记录、工作成果报告等,能够说明你在工作期间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表现。 还有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例如打卡记录、加班申请单等,这些对于涉及加班工资等争议的案件尤为关键。 最后是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据,如离职申请表、离职通知书、离职证明等。除此之外,证人证言也是重要的一环,其他员工的证言可用于支持你的陈述。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证据必须由用人单位提供,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就要承担不利后果。这是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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