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呢?


在进行劳动仲裁时,通常需要根据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争议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据。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需要提供的证据类型及相关说明: **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 这是确立双方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比如劳动合同,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关键信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像工作证、工作牌、考勤记录、入职登记表等也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工作证上通常会有公司名称、员工姓名、照片等信息,能够直观地证明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考勤记录则可以反映劳动者的实际出勤情况,侧面证明其在该单位工作。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 主要用于明确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的具体职责和任务。比如岗位职责说明书,它详细描述了该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等;工作成果记录,如项目报告、销售业绩报表等,能够直接体现劳动者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同事的证人证言,在一些情况下,同事可以证明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内容。例如,在一个团队项目中,同事可以证实劳动者在项目中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贡献。 **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 涉及到劳动者的薪酬待遇和工作时长等核心权益。劳动合同中一般会对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加班规定等进行明确约定;工资条则详细列出了每月工资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等项目;集体合同如果存在,也会对相关内容作出规定。例如,工资条上明确标注了基本工资为5000元,加班工资按照每小时20元计算,这就为确定工资数额提供了有力证据。 **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证明**: 用于核实劳动者实际获得的劳动报酬情况。银行工资流水明细可以清晰地显示工资的发放日期、金额等信息;工资领取表上有劳动者的签字确认,能够证明其领取工资的事实;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支付凭证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例如,银行工资流水明细显示每月15日会有一笔固定金额的工资入账,这就可以作为工资发放的有效证据。 **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 对于涉及加班、工时计算等争议尤为重要。考勤记录是最直接的证据,它记录了劳动者的上下班时间、出勤天数等;加班申请单如果经过用人单位批准,能够证明劳动者的加班事实和加班时长;监控录像在一些工作场所可能存在,也可以作为工作时间的证明。例如,考勤记录显示劳动者在某个月内加班了10天,每天加班2小时,这就为计算加班工资提供了依据。 此外,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比如,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工作年限等决定;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报酬、拒绝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等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