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不下去不申请破产会有什么后果?


公司经营不下去不申请破产,可能会产生多方面的后果。 首先,从债务处理角度来说,公司的债务不会因为不申请破产就消失。如果公司有到期债务无法偿还,债权人可能会通过各种途径追讨债务。他们可以向法院起诉公司要求还款,一旦胜诉,公司可能会面临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比如公司的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拍卖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若不申请破产,这种债务问题很难得到系统规范的解决。 其次,对公司信誉会造成极大损害。在商业活动中,信誉至关重要。当公司经营不下去又不申请破产而拖欠债务时,会在合作伙伴、供应商、客户等群体中留下不良印象,以后再想开展业务就会变得非常困难,可能没有供应商愿意提供货物,客户也会对公司失去信任。 再者,对于公司的管理层来说,如果是因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任何企业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即使不存在违反相关义务的情况,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另外,从公司注销角度,从程序角度,根据破产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资不抵债的情况可以并且必须走破产程序,否则不能顺利注销。如果一直不注销,公司可能会面临工商、税务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比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 相关概念: 破产宣告:是法院依照当事人之申请或者依照其自然职权作出决议、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并依此程序进行债务清偿的司法行为。 忠实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业务时应当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谋取利益。 勤勉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诚信地履行对公司的职责,尽到普通人在类似情况和地位下谨慎的合理注意义务,为实现公司最大利益努力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