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人后自己不知道走了会有什么后果?
开车的时候可能路况比较复杂,我之前开车感觉好像是碰到了什么东西,但不确定是不是撞到人了,当时也没在意就直接开走了。现在有点担心,如果真撞到人了但自己不知道就走了,会面临什么样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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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到人但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这种情况需要从不同方面来分析其法律后果。首先要明确“自己不知道”是否能被认定。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发生了碰撞而离开,那么可能不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比如现场没有明显的碰撞痕迹、事发时处于视线盲区等情况,经过调查核实后,不会按照肇事逃逸来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如果被认定为确实不知道而离开现场,虽然不构成肇事逃逸,但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因为毕竟造成了他人的损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然而,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不知道,或者存在一些迹象表明应该知道发生了碰撞,比如碰撞声音很明显、车辆有明显的碰撞损坏等情况,那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若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比如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将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所以,在发生可能的碰撞情况时,最好停车查看,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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