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到人没发现走了是否算肇事逃逸?
我开车的时候可能撞到人了,但当时没发现就直接走了。现在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不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我也不是故意要走的,就是真没察觉到,想了解下这到底算不算肇事逃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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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判断开车撞到人没发现走了是否算肇事逃逸,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肇事逃逸的概念。肇事逃逸,通俗来讲,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对于开车撞到人没发现走了这种情况,如果有充分证据能证明驾驶员确实不知道发生了碰撞事故,并非主观上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离开现场,那么通常不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因为认定肇事逃逸的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例如,在一些轻微碰撞中,可能车辆震动不明显,声音也不大,驾驶员没有察觉就继续行驶离开了,这种情况下一般不构成肇事逃逸。 然而,如果有迹象表明驾驶员应当知道发生了事故,却仍然离开现场,就可能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比如,碰撞较为剧烈,车辆有明显的损坏或震动,或者现场有目击者能证明驾驶员有下车查看的举动但之后还是离开了,那么就很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一旦被认定为肇事逃逸,驾驶员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逃逸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者,并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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