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撞人走了会怎么判?
我开车的时候好像撞到人了,但当时我完全没感觉到就直接走了。后来才听说可能撞到人了,现在特别担心会怎么判,我真不是故意的,想了解下法律上这种不知情撞人走了的情况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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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不知情撞人走了的判决情况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概念。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而判断是否构成逃逸,主观上是否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是重要因素。 如果确实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撞人后离开现场,一般不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而驶离现场的,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因为逃逸强调的是主观故意逃避责任,不知情就不具备这种故意。 然而,即便不构成逃逸,撞人这一事实仍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处理。如果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撞人者要对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进行赔偿。 若事故造成了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可能会涉及交通肇事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前提是撞人者存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比如超速、酒驾等。如果没有这些违法行为,只是单纯的撞人,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通常不会以交通肇事罪论处,但民事赔偿责任不可免除。 在实际处理中,是否不知情需要结合具体证据来判断。比如现场的监控录像、车辆行驶记录、证人证言等。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撞人者确实不知情,那么在法律判定和责任承担上会有所不同。所以,一旦发现可能涉及撞人事故,当事人应及时主动与警方联系,配合调查,以明确自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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