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医疗官司医院最怕什么?
我准备和医院打医疗官司,想了解下站在医院的角度,他们在打医疗官司的时候最怕遇到什么情况呢?是证据对他们不利,还是担心高额赔偿,或者是其他方面的问题?希望能清楚医院的顾虑,以便在官司中更好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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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医疗官司时,医院有几方面是比较害怕面对的。 首先是证据确凿的医疗过错。医疗过错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患者掌握了诸如病历篡改、违规操作等能证明医院存在明显过错的有力证据,医院败诉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这意味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 其次是高额的赔偿费用。一旦医院在医疗官司中败诉,就需要对患者进行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像《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规定了医疗事故赔偿的具体项目和标准。严重的医疗事故可能导致患者残疾甚至死亡,这会产生巨额的赔偿费用,给医院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再者是医院声誉受损。医院的声誉是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一场医疗官司的负面报道和公众舆论,会让患者对医院的信任度降低,影响医院的就诊人数和经济效益。从长远来看,这对医院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最后是行政部门的处罚。如果医疗官司暴露出医院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对医院进行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这会直接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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