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毁约需要赔偿多少?


劳动合同毁约赔偿金额的确定,要分用人单位违约和劳动者违约两种情况来看。 首先是用人单位违约: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小李在公司工作了3年,月工资5000元,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经济补偿是3×5000 = 15000元,赔偿金就是15000×2 = 30000元。 另外,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等,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接着是劳动者违约: 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比如,公司为小王提供了2万元的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5年,小王工作2年后离职,那么他可能承担的违约金最多为20000×(3÷5) = 12000元 。 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总之,劳动合同毁约赔偿要依据具体违约情形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准确金额。 相关概念: 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