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离婚不想等30天冷静期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都商量好了要离婚,不想经历那30天的冷静期,感觉太煎熬了。我们只想尽快结束这段婚姻关系,重新开始各自的生活。想问下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不用等这30天冷静期就办理好离婚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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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如果选择协议离婚,30天冷静期是法定程序,无法跳过。 而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可以通过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制作离婚调解书,这种方式不需要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所以,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又不想等30天冷静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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