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企业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会怎样?
我开了家小食品店,之前进货的时候没太在意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最近听说这样可能有法律风险,我很担心,想了解下对于食品经营企业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在法律上会有什么样的处理?会不会有很严重的处罚?
展开


食品经营企业进货时查验许可证是一项重要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所采购的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从而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简单来说,就是企业要确认供货商有合法经营食品的资格,这样进到店里的食品才更让人放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如果食品经营企业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所以,一旦被监管部门发现食品经营企业存在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的情况,首先会责令企业改正,并给予警告。如果企业不把这当回事,拒不改正,那就会面临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要是情节特别严重,比如多次不查验、因为未查验导致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等,企业可能会被责令停产停业,甚至直接吊销许可证,这对企业来说可是致命的打击。因此,食品经营企业一定要重视进货查验许可证这一环节,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