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仲裁通知书不理会会怎么样?


收到仲裁通知书不理会,会因主体身份不同而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一、申请人不理会的后果** 如果申请人收到仲裁部门发来的书面通知后,没有合理的原因又不肯出庭,或者在没得到仲裁庭同意的情况下中途退出,那么他们的仲裁申请就等于主动撤销了。例如,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劳动者申请了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但收到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此时仲裁庭会视为其撤回仲裁申请。法律依据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也有类似规定。 **二、被申请人不理会的后果** 如果被申请人收到了书面通知,却没有任何理由就不去参加仲裁,或者是在仲裁过程中突然离开了,而且还没经过仲裁庭的允许,那仲裁庭就可以直接做出缺席裁决。比如在合同纠纷仲裁中,一方作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通知后,无故不到庭,仲裁庭会依据现有证据和情况进行缺席裁决。若仲裁裁决结果生效以后,被申请人依然拒绝执行裁决内容,申请人有权向当地相关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性执行。人民法院将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强制执行职责,采取包括查封、扣押、出售被申请人资产在内的必要措施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相关法律依据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也有相同规定。 **三、关于仲裁程序的正常推进** 即使被申请人不理会仲裁通知书,仲裁程序也将照常进行下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