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离婚不去会怎样?


在起诉离婚的案件中,如果当事人不去法庭,会根据当事人是原告还是被告的身份,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具体如下: 对于原告而言: 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一般会按撤诉处理。也就是说,此次起诉离婚的诉讼程序就此终止,相当于原告主动撤回了离婚的诉求。如果之后原告还想离婚,需要重新提起诉讼。例如,小明起诉小红离婚,法院传票传唤小明开庭,小明没有正当理由却不到庭,那么法院就会按撤诉处理,若小明后续还想离婚,就得再次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对于被告而言: 情况一: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法院根据到庭一方提供的证据、陈述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例如,小李起诉小张离婚,小张收到传票后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法院在审查核实相关证据后,可依法作出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情况二: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例如,在一些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重要问题且被告必须到庭才能查清事实的离婚案件中,如果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都不到庭,法院可能会采取拘传措施。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而且,缺席判决可能会对未到庭一方产生不利影响,比如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上,由于未到庭一方未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提供相关证据,可能导致法院根据现有证据作出对其不利的判决结果。因此,在起诉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应尽量按时到庭参加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