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冷静期过后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去申请了离婚,现在冷静期已经过了,可对方突然说不愿意离了。我还是想离,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该怎么处理,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我顺利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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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离婚冷静期过后一方不愿意离婚时,这就意味着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了。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首先,我们要了解协议离婚的流程和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冷静期过后一方不愿意去领离婚证,就相当于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协议离婚的程序无法继续进行。 不过,若一方坚持要离婚,还是有途径可以解决的,那就是通过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提起诉讼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材料等。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因此,当冷静期过后一方不愿意离婚时,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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