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一个月未出具认定书怎么办?
我之前出了交通事故,到现在交警都一个月了还没给我出具事故认定书。我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正不正常,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才能尽快拿到认定书,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应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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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它是对事故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一般来说,交警部门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出具认定书。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遇到交警一个月都未出具认定书的情况,首先要明确事故是否涉及需要检验、鉴定的情况。若涉及,检验、鉴定的时间是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的,但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若不存在需要检验、鉴定的情况,交警部门超过规定时间未出具认定书,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你可以向该交警部门询问原因,了解是否存在特殊情况导致延迟出具。若交警部门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你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其督促原交警部门尽快出具认定书。同时,你也可以通过拨打12389全国公安机关建设开通专用举报电话等方式进行投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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