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书出具时人不能到怎么办?
我遇到交通事故了,交警通知去拿交通事故责任书,但我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没办法到场。我特别担心这会对后续处理有影响,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想问问大家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展开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交通事故责任书是一个很关键的文件,它明确了事故各方的责任划分。当遇到出具责任书时当事人不能到场的情况,不用过于担心。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说,并没有强制规定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领取交通事故责任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这意味着交警部门有义务将责任书送达给当事人,无论当事人是否亲自到场。 如果人不能到现场,有几种可行的办法。一是可以委托他人代领。当事人可以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内容,让被委托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以及这份授权委托书去交警部门领取责任书。一般来说,交警部门在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会将责任书交给被委托人。 二是交警部门也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交通事故责任书。他们会按照当事人提供的有效地址,将责任书寄给当事人。当事人要确保提供的地址准确无误,以便能及时收到责任书。 即使当事人没有当场领取到责任书,也不影响其对责任认定结果提出异议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书的内容有不同意见,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所以,就算不能到现场拿责任书,只要在规定时间内,依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