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律认可的保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我买了份保险,担心有些情况保险公司会以免责条款为由不赔付。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哪些保险免责条款是被认可的呢?我该怎么判断合同里的免责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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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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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是指保险人(保险公司)免除自己在保险合同项下应承担的某项责任的条款。简单来说,就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不进行赔偿。 法律认可保险免责条款的存在,是因为保险是一种基于风险分担的机制,不可能对所有情况都进行赔付。但为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也对免责条款进行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一般来说,常见的被法律认可的保险免责条款包括以下几类: 一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比如,被保险人故意损坏保险标的以骗取保险金,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当然不会进行赔偿。《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二是因被保险人的犯罪行为导致的保险事故。如果被保险人实施犯罪活动过程中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通常也不会赔付。这是因为法律不能支持通过犯罪行为获得保险利益。 三是在一些保险合同中,对于战争、军事冲突、暴乱等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保险公司可能会免责。因为这些情况通常具有不可预测性和不可控性,保险公司难以对其风险进行评估和承担。 四是对于保险标的自身的自然损耗、正常磨损等情况,保险公司一般也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这些情况属于保险标的正常的使用过程中的必然现象,不属于保险所保障的意外风险范畴。 总之,虽然保险合同中有免责条款,但保险公司有义务向投保人明确说明这些条款。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也应当仔细阅读免责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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