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的借条是无效的?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借条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首先,明知对方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出借的,借条无效。例如,出借人明明知道借款人借钱是去赌博、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还把钱借给对方,这种情况下形成的借条不受法律保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其次,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无效。比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借条。例如,通过威胁对方人身安全等方式,强迫对方写下借条,这种借条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旦被撤销,借条就自始无效。 再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借条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比如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他们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写的借条,自然也是无效的。 另外,借条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也是无效的。例如,借条约定的利息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上限,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可能会被认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总之,在签订借条时,要确保借条符合法律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避免出现无效的情况,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