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什么?
我想了解下,在咱们国家法律里,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到底是什么呀?我不太清楚这个概念,也不知道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让我明白这项权利对我们公民意味着什么。
展开


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公民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与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被选举为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一规定体现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普遍性和平等性。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通过行使选举权,公民可以挑选出自己信任的代表进入国家机关,让这些代表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而被选举权则为公民提供了直接参与国家政治活动、为社会服务的机会。比如在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投票选出自己满意的代表,也有可能自己被选为代表,从而为社区、为人民发声和办事。这两项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重要途径,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