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破产管理人制度?


破产管理人制度是在企业破产程序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度。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破产管理人。简单来说,破产管理人就是在企业破产程序中,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处分、业务经营,以及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的专业机构或个人。就好比企业破产后,需要有一个“管家”来帮忙处理各种事务,这个“管家”就是破产管理人。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破产管理人制度有明确规定。根据该法第二十二条,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这一规定保证了管理人的产生具有一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是多方面的。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管理人需要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等等。这些职责涵盖了破产企业从接管到最终清算的各个环节。比如,管理人要像一个细心的会计一样,对企业的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和管理,防止财产的流失和不当处分。 破产管理人还拥有一定的权力。在处理破产企业的事务时,管理人可以代表企业进行各种法律行为。例如,在决定是否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方面,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策。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对破产财产有利,管理人可以决定继续履行;反之,则可以决定解除合同。这一权力的行使有助于保障破产财产的最大化和债权人的利益。 在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要接受多方面的监督。债权人会议有权对管理人的工作进行监督,若发现管理人存在违法违规或不称职的情况,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更换申请。人民法院也会对管理人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其依法履行职责。这种监督机制保证了破产管理人制度能够公正、有效地运行。 总的来说,破产管理人制度是保障企业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它通过明确管理人的产生、职责、权力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定,使得破产程序能够在法律的框架内有序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