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附带民事诉讼?

我最近听说了附带民事诉讼这个词,但不太明白它是什么意思。我想知道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有附带民事诉讼,它和普通民事诉讼有啥区别,能给我详细解释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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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带民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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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是一种特殊的诉讼形式。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的同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因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 简单来说,就是在处理刑事案件的时候,被害人可以顺便要求犯罪的人赔偿因为犯罪行为给自己带来的物质损失。 举个例子,在一起盗窃案件中,小偷不仅偷了被害人的财物,还在入室盗窃过程中损坏了被害人家里的门窗。那么在对小偷进行刑事审判时,被害人就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小偷赔偿被盗财物的损失以及修复门窗的费用。 附带民事诉讼有其特定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和普通民事诉讼有明显的区别。普通民事诉讼是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产生纠纷而提起的诉讼,它与犯罪行为没有直接关联。而附带民事诉讼是依附于刑事诉讼而存在的,其成立的前提是有犯罪行为发生,并且被害人因此遭受了物质损失。 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主要是物质损失。这里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例如,因身体受到伤害而支付的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精神损失一般不在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内,但随着法律的发展和完善,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也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要注意时间和程序。一般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如果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总之,附带民事诉讼为被害人提供了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一并解决物质损失赔偿问题的途径,既提高了诉讼效率,又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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