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完整的著作权主体?
我自己写了一本书,想了解一下关于著作权主体的事。不知道什么样才算完整的著作权主体,我写的这本书,我是不是完整的著作权主体呢?我对这方面不太懂,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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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著作权主体是指依法对作品享有全部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要理解完整的著作权主体,首先得明白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简单来说,就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可以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部分。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是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是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则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这些权利与作者的人身紧密相连,一般不可转让。 财产权则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财产权可以通过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转让等方式,为著作权人带来经济收益。 当一个主体拥有了作品著作权的全部人身权和财产权时,就可以被称为完整的著作权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九条规定,著作权人包括作者以及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一般情况下,作品的创作者就是完整的著作权主体。比如你独立创作了一本书,从创作完成之时起,你就自动获得了这本书的著作权,成为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但在某些情况下,著作权可能会发生转移。例如,作者将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全部转让给他人,那么受让人就获得了该作品的财产权,但作者仍然保留人身权,此时受让人就不是完整的著作权主体。另外,如果作品是职务作品、委托作品等,著作权的归属可能会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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