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我有点搞不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怎么回事。之前听说有人帮别人藏了偷来的东西,最后被说是犯了这个罪。我就想知道,到底什么样的行为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呢?它的判定标准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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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简单来说,就是明知道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还通过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来掩饰、隐瞒的行为。这里的“犯罪所得”,就是指犯罪行为直接获得的财物;“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就是利用犯罪所得的财物获得的利益,比如用偷来的钱投资赚的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判断是否构成这个罪,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这里的“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比如,有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你东西,你就应该怀疑这可能是犯罪所得,如果还购买,就可能构成此罪。另外,行为方式也是重要的判断因素,像窝藏就是把犯罪所得藏起来不让别人发现;转移就是改变犯罪所得的存放地点;收购就是用金钱买下来;代为销售就是帮着把犯罪所得卖出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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