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5天执行是什么程序?
我有个亲属被判处了死刑缓期5天执行,我们全家都很着急,也不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程序。想知道从判决下来之后,具体要经过什么样的程序,是由哪个部门来执行,中间会不会有复核之类的环节,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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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并没有“死刑缓期5天执行”这一说法,与之相关的准确表述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从定义上来说,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指的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这就好比给了犯罪分子一个“两年的考验期”,在这两年里,如果他表现良好,就有可能不被执行死刑。 在程序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报请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按照不同情形分别处理:如果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如果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如果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 在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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