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指定管辖?

我在和别人有纠纷的案子里,听说了指定管辖这个词,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我想知道指定管辖到底是怎么回事,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指定管辖,它对案件的处理有什么影响,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展开 view-more
  • #指定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解决在管辖方面可能出现的一些特殊问题,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及时的审理。 从实际意义来讲,当两个或多个法院对案件管辖权存在争议时,就需要指定管辖来明确到底由哪个法院来处理该案件。比如说,A地和B地的法院都认为自己对某个案件有管辖权,或者都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双方争执不下,这时就需要它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来指定其中一个法院进行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里所说的特殊原因,可能包括自然灾害、法院人员因回避等原因无法组成合议庭等情况。 在刑事诉讼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也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指定管辖的意义在于保障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它避免了因管辖权问题导致的案件拖延和推诿,使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得到保障。对于当事人来说,不管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当遇到管辖方面的问题时,要了解指定管辖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法院的安排,以保证自己的案件能够在合适的法院得到妥善处理。同时,指定管辖也体现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有助于维护司法的统一和公正。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