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最近在考虑离婚相关事宜,对财产分割这块不太明白。想具体了解一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到底是怎么回事,它都包含哪些内容,在什么情况下才会生效,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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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简单来说,就是夫妻打算协议离婚时,针对夫妻之间的财产,经过商量后确定怎么分配的一份协议。 这份协议必须是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真实表达自己的想法而签订的,绝对不能存在一方欺骗另一方,或者强迫对方签字等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这其中对财产的协商一致意见,就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重要部分。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这个协议就成立了。不过,成立并不代表马上生效。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才正式生效。这是因为协议内容是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的,如果还没离婚,协议执行就没有基础。 在分割财产时,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那就按照约定处理,但这个约定得是真实意思表示,要公平合理且不违法,还得具备法定形式。要是没有约定,那婚前财产一般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先由夫妻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原则上夫妻各占一半,不过要优先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 相关概念: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在协议离婚时对财产分配协商一致的协议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及相关事项的协议后去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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