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我正在办理离婚,听说有离婚财产保全这回事,但不太清楚具体啥意思。我担心对方转移财产,想知道这个财产保全能帮我解决问题不,它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展开


离婚财产保全是指在离婚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为了防止另一方恶意转移、隐匿、变卖夫妻共同财产,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够顺利执行,而向法院申请对夫妻共同财产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保护措施。 打个比方,就好像你和对方要分一块蛋糕,你担心对方偷偷把蛋糕藏起来或者吃掉一部分,这时候你可以请求法院把蛋糕先“保管”起来,等最后确定怎么分的时候再按照判决来处理。 在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同时,该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也就是说,申请离婚财产保全时,你不能随意扩大保全的范围,只能针对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中与离婚案件相关的部分进行申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