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票人的资格是什么?


出票人是指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他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不同的票据类型中,出票人所承担的责任和应具备的资格也有所不同。下面分别来介绍一下在常见票据中,出票人应具备的资格。 首先是汇票。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这意味着,汇票的出票人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有一定的信用基础,并且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汇票到期时能够支付款项。比如,企业A要签发一张以银行B为付款人的汇票给企业C,那么企业A需要在银行B有相应的存款或者信用额度,并且与银行B有委托付款的协议。 其次是本票。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票据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我国的本票主要是银行本票,出票人一般为银行。银行作为本票的出票人,需要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以确保本票的兑付。 最后是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依据《票据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必须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应当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应当预留其本名的签名式样和印鉴。也就是说,支票的出票人要在银行开立有支票存款账户,并且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才能签发支票。 总之,出票人的资格与票据的性质和支付要求密切相关。无论是哪种票据,出票人都需要有支付票据金额的能力和相应的信用基础,以保障票据的正常流通和交易安全。同时,严格遵守票据法的相关规定,也是出票人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