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破坏选举罪?

我最近听说了破坏选举罪这个词,但不太清楚它具体是什么意思。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破坏选举罪是如何定义的,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认定为破坏选举罪,它有哪些构成要件,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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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坏选举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破坏选举罪,简单来说,就是有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来破坏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损害了选举的公平、公正和合法。下面我们从概念、构成要件以及法律依据等方面来详细了解。 首先,破坏选举罪指的是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所说的“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进行的选举活动。 其次,该罪有几个构成要件。从主体来看,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也就是说,只要是成年人,精神正常,都有可能触犯这个罪名。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选举秩序,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不构成此罪。例如,工作人员因为疏忽大意算错了票数,这就不属于破坏选举罪。 在客体上,破坏选举罪侵犯的是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国家的选举制度。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选举制度是国家民主政治的重要保障。如果有人破坏选举,就是对这些权利和制度的侵犯。 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暴力”是指对选民、代表等进行殴打、捆绑等身体上的强制;“威胁”是指以杀害、伤害、毁坏财产等相要挟,迫使他人不能正常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欺骗”是指故意捏造虚假情况,误导选民和代表;“贿赂”是指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选民、代表等,使其违反自己的意愿进行选举;“伪造选举文件”是指制造虚假的选票、选民证、候选人名单等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是指故意多报或者少报选举票数。 最后,关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是指破坏选举的手段恶劣、后果严重,或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等。 总之,破坏选举罪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的行为,它破坏了民主选举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公民的政治权利。我们每个人都应当遵守法律,维护选举的公平、公正和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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