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责任具体是指什么?


环境污染责任是指因污染环境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时,污染者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通俗来讲,就是如果有人因为污染环境的行为,对其他人的身体或者财产造成了损害,那么这个实施污染行为的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专章规定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根据该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表明了只要存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并导致他人损害的事实,污染者就要担责,这里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不管污染者主观上有没有故意或者过失,只要其行为造成了环境污染损害后果,就需要承担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比如企业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有害物质,或者产生噪声、振动等污染。二是有损害结果发生,这包括对他人人身健康的损害,像导致疾病、伤残等;也包括对他人财产的损害,比如农作物因污染减产、渔业养殖因水污染遭受损失等。三是污染环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因果关系的认定往往比较复杂。《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意味着在环境污染纠纷中,由污染者来证明自己的行为和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如果证明不了,就要承担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多种。《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此外,污染者还可能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赔偿受害人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等。同时,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污染者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如果污染行为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环境污染责任是一个综合性的法律责任体系,旨在保护生态环境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促使企业和个人遵守环保法律,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