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几个月,没签劳动合同,但一直在正常上班干活。我想知道我和公司这种关系是不是事实劳动关系啊?事实劳动关系到底是啥样的,能给我说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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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存在着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等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一种状态。简单来说,就是双方虽然没有纸质合同的约束,但在实际行动上已经形成了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比如,小王在一家小餐馆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他每天按时到餐馆上班,按照老板的要求进行配菜、炒菜等工作,老板每个月也按时给他发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小王和餐馆之间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对于劳动者来说非常重要。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享有一系列的权益,如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享受社会保险等。如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当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就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出现劳动纠纷时,为了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者可以提供一些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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