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先收部分货款后开票再收尾款该如何做账?

我在一家企业负责财务工作,最近公司有笔业务是先收了部分货款,之后开了发票,最后还要收尾款。我不太清楚在财务上这种情况该怎么做账,也不知道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怕做错账会有风险,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做账方法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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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会计处理和财务管理中,先收部分货款后开票再收尾款的业务,需要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进行规范的账务处理。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说明。 第一步,当企业先收到部分货款时,这部分款项实际上是客户预先支付给企业的,企业此时还未完全履行相应的销售义务,所以不能将其确认为收入,而应作为预收账款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在只收到部分货款时,往往不满足收入确认的全部条件。账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 第二步,企业开具发票时,意味着销售业务进入了一个重要阶段。一般情况下,开具发票是确认收入的一个重要标志,但仍需结合销售业务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如果此时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就需要将预收账款进行冲减,并确认相应的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账务处理为: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这里的“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要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是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第三步,当企业收到尾款时,这是客户支付的剩余货款,应直接增加银行存款。账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如果之前在开票确认收入时,将剩余未收款项计入了应收账款)。如果之前没有使用应收账款科目,而是继续通过预收账款核算,那么就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 此外,在税务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也就是说,开具发票时企业就产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需要按照规定计算并缴纳增值税。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和税务法规,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避免因账务处理不当而带来税务风险和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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