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找哪个部门处理比较快?


如果遇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以下这些部门可以考虑,且处理速度相对较快: 首先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监察大队隶属于政府部门,受人社局委托专门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相关工作,可以对各类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及相关活动。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也属于其工作范围,找劳动监察大队能够迅速调动政府相关力量解决这一问题。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并且《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表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其次是当地的清欠办,清欠办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向其反映情况也是不错的办法。而且有时候政府部门会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集中力量处理这类拖欠工资问题,农民工可以多关注相关信息并积极参与。 另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可以选择。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也不用请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可让用工单位支付工资。不过需注意,当事人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书。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经劳动局通知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工资,还可以报警,控告老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概念: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部门。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劳动纠纷进行居中裁决。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