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解决最快?


当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时,有几个部门可以寻求帮助,但要说哪个“最快”,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者遭遇欠薪可直接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其职责就是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只要符合条件,如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两年内,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同时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等,就可投诉。投诉时须提供具有投诉人签名的书面投诉文书和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资料等;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促使单位支付工资。 其次是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如果与用人单位就拖欠工资问题发生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劳动仲裁的程序和规则。申请仲裁要提交仲裁申请书等相关材料,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作出裁决。一般来说,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单位不履行,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如果单位给劳动者打了欠条,劳动者还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后,如果符合条件会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在规定期间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总体而言,如果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可能相对快一些,其能快速介入调查;若存在争议较大的情况,劳动仲裁能通过法定程序作出裁决;而有欠条申请支付令则相对便捷,但前提是单位没有异议。具体选择哪个部门,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决定。 相关概念: 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