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随时追缴是什么意思,罚金能否减免?
我之前因为违法被法院判了罚金,但我现在经济困难,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听说有罚金随时追缴这个说法,不太明白是啥意思。而且我这种经济困难的情况,罚金能不能减免啊?我很担心一直还不上会有更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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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随时追缴是指,在法院判决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后,如果犯罪分子不能全部缴纳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都应当随时追缴。简单来说,就是不会因为犯罪分子暂时没钱就不追缴罚金了,只要之后发现他有了能交罚金的财产,就会接着让他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那么罚金能否减免呢,答案是可以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是因为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导致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是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的。这里所说的不能抗拒的灾祸,包括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 如果想要申请减免罚金,犯罪分子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社区的困难证明等,来证明自己确实存在缴纳困难的情况。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裁定是否减免以及减免的数额。所以,当面临缴纳罚金困难时,不要消极对待,要积极与法院沟通并按规定申请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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