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屋设定最高额抵押,抵押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房屋设定最高额抵押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方式。简单来说,就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在一定期间内,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对一定范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并且限定一个最高债权额。当债权到期或者出现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抵押物优先受偿。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对最高额抵押作出了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在进行房屋设定最高额抵押时,有以下几个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要明确最高债权额的限度。这是最高额抵押的关键要素之一,它限定了抵押权人能够优先受偿的最大金额。在签订抵押合同时,双方必须明确约定最高债权额的具体数额,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其次,注意抵押期间。抵押期间是指抵押权人能够就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时间段。一般来说,抵押期间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要注意的是,约定的抵押期间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法律规定,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行使抵押权。 再者,要关注债权的范围。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通常是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如借款合同、商品交易合同等产生的债权。在抵押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债权的种类、金额、期限等,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另外,办理抵押登记非常重要。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等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所以,只有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才享有合法有效的抵押权。 最后,要注意债权的确定。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会确定,如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等。债权确定后,抵押权人才能按照约定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