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盗窃罪中的非法占有是什么意思?

我最近听说有个盗窃案,不太明白其中提到的‘非法占有’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想知道在法律里,盗窃罪中的非法占有是怎么定义的呢?具体什么样的行为算非法占有呢?想了解这方面的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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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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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盗窃罪中的“非法占有”是一个关键概念,它对于判断是否构成盗窃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简单来说,非法占有就是指行为人没有合法依据,意图永久地剥夺财物所有人对财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将财物归为自己或者第三人所有。 这里的“非法”强调的是缺乏合法的理由和依据。也就是说,行为人获取财物的方式不是通过法律认可的途径,比如购买、继承、接受赠与等。而“占有”不仅仅是指物理上的控制财物,更重要的是具有排除他人对财物的合法控制,并将财物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使用和处置的意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其中,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举例来说,如果一个人趁别人不注意,将他人放在桌上的手机偷偷拿走,并且打算自己使用或者卖掉,这种行为就体现了非法占有的目的。因为他没有经过手机主人的同意,也没有任何合法的理由拿走手机,还打算长期控制和处置这部手机,排除了手机主人对手机的合法占有。 另外,非法占有目的还要求行为人具有永久性地剥夺他人财物的意图。如果只是暂时借用他人财物,没有永久占有的想法,那就不构成盗窃罪中的非法占有。比如,甲因为自己的自行车坏了,临时拿走乙的自行车去办事,打算办完事后就归还,这种情况就不属于非法占有。但是,如果甲拿走自行车后,将其藏匿起来或者卖掉,那就表明他具有了非法占有的目的,可能构成盗窃罪。 判断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行为方式、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以及后续对财物的处置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只有准确理解和把握非法占有这一概念,才能正确认定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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