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我在一家单位工作,接触到了一些国有档案。最近有人想从我这 里买这些档案,还让我转让给他。我有点害怕这是违法的,想知道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到底是怎么回事,这种行为会有什么后果。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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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是指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和允许,把国家的档案卖给别人或者转给别人,而且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
从法律概念角度来看,国有档案是指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这些档案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科学等价值,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而“擅自出卖、转让”,就是没有按照规定的手续和程序,私自将档案卖给他人或者把档案的相关权利转给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包括出卖、转让重要国有档案的;多次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的;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牟利较大的;出卖、转让国有档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的行为,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是因为在某些情况下,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的行为可能还会涉及到其他更严重的犯罪,比如泄露国家秘密罪等。所以,在处理涉及国有档案的事务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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