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证处是什么单位?
我一直不太明白司法公证处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单位。它平时给人感觉是做一些公证业务,但又不清楚它和普通企业或者政府部门有啥区别。想知道它在整个社会体系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属于什么类型的单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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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证处是依据法律规定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从设立来看,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而设立的。该法第六条明确指出,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它和政府机关不同,政府机关主要是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制定政策、执行法律法规、管理社会事务等。而公证处的核心工作是办理各类公证业务,比如证明合同、遗嘱、继承权等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 也和普通企业有差异,企业是以营利为主要目的,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虽然公证处办理业务会收取一定费用,但并非以营利为目的,其存在主要是为了保障社会的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公证处通常在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它凭借专业的公证人员和规范的公证程序,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我国司法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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