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是什么?

我是一名普通劳动者,最近在工作中遇到了一些问题,想了解下自己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具体是怎么回事,它在什么情况下能行使,行使后会有什么后果,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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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方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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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凭借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合同的权利。这一权利为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提供了保障,使其能够根据自身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主要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两种情况。 预告解除是指劳动者提前一定时间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解除方式给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时间来安排工作交接和人员调整。例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他觉得目前的工作不适合自己,打算换一份工作。他可以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书面的离职申请,三十天后,他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就可以解除。即使公司不同意他离职,在法律上也不影响劳动合同的解除。 即时解除则是在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多种情形,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在这些情况下,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法律赋予他们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比如,小张所在的公司经常拖欠工资,导致他的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小张就可以依据这一法律规定,立即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方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在行使单方解除权时,需要注意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预告解除要提前通知并以书面形式;即时解除要在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的情况下行使,同时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权利,它有助于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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