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租赁合同的效力?


租赁合同的效力,通俗来讲,就是租赁合同这个文件在法律上所产生的作用和约束力。一旦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就意味着在这份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对双方都有了法律层面的要求,双方都得按照合同的约定去做。 从成立和生效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当出租人和承租人就租赁的主要内容,比如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时,租赁合同就成立了。一般情况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从对双方当事人的约束力来看,对于出租人而言,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比如在房屋租赁中,房东要保证房屋的水电设施正常、房屋结构安全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而对于承租人来说,有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的义务,要按时支付租金。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从法律效力的保障来看,如果一方违反了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就构成违约。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承担方式可以是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例如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其支付租金,若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