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诉讼保全?

我最近涉及一个民事纠纷的案子,听说可以申请诉讼保全,但我不太清楚这到底是什么。我想知道诉讼保全具体是怎么回事,它有什么作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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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保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诉讼保全,简单来说,就是在打官司的过程中,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保证将来法院的生效判决能够顺利执行,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与案件有关的财产采取的一种保护措施。 从更专业的角度来看,诉讼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中保全。诉前保全是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而诉讼中保全则是在诉讼过程中,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人民法院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诉讼保全的作用非常大。它能确保将来生效判决得以顺利执行,保障胜诉方的合法权益能够真正实现。比如在一些经济纠纷案件中,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被告可能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导致即使原告胜诉了,也无法拿到应得的赔偿。 在申请流程方面,首先申请人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的保全申请书,说明申请保全的理由、保全的财产范围等内容。同时,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可以是提供保证金、实物担保或者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等。法院在收到申请和担保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作出保全裁定,并立即执行。 总之,诉讼保全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保障司法判决的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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